各学院、部、处、办及直属单位:
根据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条例》及相关法律规范要求,为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,保卫处拟于近期开展灭火器年度检测维修工作,现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2023年8月4日至8月31日。
二、检修范围
校本部(不含对外出租、建筑工地等消防独立管理场所)、向阳实验基地、阿城实验基地、动物医院、西区继续教育学院。
三、责任分工
灭火器的检测维修以建筑物为单元进行维修管理,灭火器保护范围内使用单位是灭火器日常管理的责任人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灭火器的更换工作,协调物业等相关部门做好收集及返回摆放工作,特别是存放在实验室、库房、办公室等非公共区内的灭火器,必须做到100%检测维修。灭火器检测完毕记入本单位《消防安全档案》,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灭火器的检查,如发现失效灭火器及时向保卫处提出更换申请。
四、注意事项
各单位按通知检测时间提前将灭火器集中放置在本楼一层大厅,检测完毕后放回原位置。
特此通知。
保卫处
2023年8月4日